各有关石材企业: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石材协会就《管理名录》中石材企业普遍关心的石材项目环境评价的最新规定咨询了该部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家,专家解读意见如下:
《管理名录》中将石材企业分为两类,第一类:荒料加工企业,第二类:板材加工企业。
第一类企业:要求做环评,但只需要提供报告表;
第二类企业:只需要填写登记表。
与原有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比,2021版的《名录》更准确地反映了石材行业不属于高污染行业的客观实际,要求环评的类别和内容也大大简化,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具体实施要以各地方政府环境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特此说明。
协会咨询电话:010-88084806 13801102136 邓惠青
中国石材协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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